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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年04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了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以学生为中心”,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8]57号),二年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在每年的4月份开始。为做好2019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7级在籍本科生(包括服兵役学生)

2017级、2018级其他类别学生(专长生和特殊生)

二、申请条件:

二年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10%的(含10%)可申请转专业,参见教务部网站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三、接收计划:

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计划汇总表见附件一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进度

1、提交转专业申请

55日前,学生根据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的专业和人数,登录教务部网站上的教学管理系统/转专业管理,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学生可填报两个志愿。

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57日前,学院根据转专业有关条件,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提交至教务部。

3、拟接收学院预录取

教务部审核通过后,将学生名单转各专业所在学院。

510日前各学院根据转入计划,按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GPA)由高到低,完成学生第一志愿录取;514日前,各学院完成学生第二志愿录取,将拟录取名单提交至教务部。

4、名单公示

5月底,教务部审核汇总各学院上报的名单,报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  

其他类别学生(专长生和特殊生)转专业工作不在网上办理。

专长生申请转专业时,需附上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原件,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于5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办公主楼231,明向校区学生可交至明向办事大厅教务部处,经学校认定后确定转专业资格,过期不候。

经认定的专长生以及特殊生申请转专业时,需填写纸质《太原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申请转入学院审核后,于51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送至教务部,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审核通过的学生材料专题研究后,报送校长办公会审查决定。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部学籍科6018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