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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设计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实验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9年04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设计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利用率,为更多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研究方法,鼓励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开展开放实验工作。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实践动手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校教(2013)19号]和《设计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开放实施办法》的要求,中心继续组织进行实验室开放工作。现将2019年度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实验室开放项目是以我中心正式建制的实验室为场所,在完成计划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对本校师生的开放。实验室开放项目必须具备一定的创新性且不能和实验教学大纲内的实验项相同。

2、开放项目应有明确的实验内容和可考核的项目成果,项目内容有价值、有创意,项目应有利于实验教学水平的提高,应有利于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

3、每个开放项目可参与师生人数5-8人,项目周期为一年。

4、开放项目主要资助范围

(1)艺术类教学实验教学改革,虚拟仿真类实验系统开发,实验教学设备自制;

(2)切合艺术类相关专业学科新发展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设计;

(3)学生自主设计的开放项目,项目内容需具有一定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

(4)学生基础技能拓展类项目。

5、开放项目申报经费一般项目不超过2000元,重点项目不超过5000元,经费使用需按照申报书预算严格执行。获资助的项目须依托实验室现有设备,报销经费原则上限于开放项目进行过中产生的图书资料费、耗材费、发表论文版面费等,不列支其他费用。

6、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流程

各有关单位布置申报工作,组织实验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填写《设计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示范中心组织对所报开放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开放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中心对开放项目进行审定并公示→正式立项的开放项目由中心组织实施,并报教务部备案。

7、项目验收

中心在开放项目完成后组织结题答辩,严格对开放项目的软、硬件成果依据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实际价值等方面进行考核。

结题后中心将开放项目的相关材料(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实验室开放项目记录表、实验室开放项目成绩表、实验耗材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汇总存档备查,并按照学校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师生进行我中心的开放项目申报,于2019年5月24日前将填写好的《设计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申请表》及电子稿报送至设计艺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办公室(明向校区艺术学院F楼111室)。

联系电话:0351-3176578;电子邮箱:sjys_tyut@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