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本科教学改革项目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9年06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教务部将于6月中下旬开展2016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申报项目、成果的重要依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立项的校级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

学校将于625日举行2016年度立项的校级重点及省级一般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报会。汇报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完整的结题材料。具体汇报顺序见附件1

1、汇报形式:采取PPT汇报。

2、汇报时间3-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3、汇报地点:迎西校区思贤楼1104教室。

二、2016年度立项的省级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

2016年立项的省级重点项目(见附件2)也需提交完整的结题材料,由学校向教育厅报送结题申请,由省教育厅组织结题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2016年度立项的校级一般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

校级一般项目(见附件3)由各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或实施效果进行验收。项目组向所在单位提交《太原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及反映项目成果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论文、专著、教材、软件、专利、获奖等),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各单位填写《太原理工大学一般教学改革项目验收结果一览表》(附件5)并报教务部备案。

四、其他说明

12016年度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不能结题者,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经费支出进行检查处理。同时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本科教学项目。

2、20172018年度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附件6)可自主申请结题。

3、教务部已于523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太原理工大学2019年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如申报此次教学成果奖,必须有教改项目依托,且项目必须结题,未获奖的省级立项项目和校级立项项目均可申报。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此项工作,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并于2019626日前将校级重点项目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校级一般项目验收结果一览表各一式一份报教务部教学计划与项目管理科(办公主楼22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