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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考核的通知

日期:2019年12月3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41 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晋教高函〔2019〕38 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及时安排部署本单位年度考核和报告的撰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年度考核报告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如实填报。对2019 年以前报送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及时修正错误数据。在此基础上按要求认真编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

2、2018 年起,年度报告报送改为网络形式,请各单位登录“高校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管理系统”(http://222.27.186.55/),使用教务部下发的中心账户和密码进行数据填报,填报说明、操作指南等详见管理系统。各项内容和信息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请各中心于2020年1月10前完成数据填报。

3、请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到教务部实践实验规划与管理科(迎西校区办公楼235),相应的电子稿发送到邮箱:jwc6111205@163.com,并将示范中心年度报告于2020 年1 月15 日前在示范中心网站公开。

联系人:高炜

联系电话:6111205

教务部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