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20 年本科专业方向设置结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0]18号),请相关学院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配备完成新增专业方向培养方案所需的师资和相关办学条件,保证高水平的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区域扶持特定产业行业发展和特殊工作急需。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