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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开学教学工作方案的补充说明

日期:2020年05月2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高校有序返校复学工作的通知》(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0]16号和《太原理工大学本硕博学生错峰开学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分校区封闭管理的实际情况,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返校后教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就有关事宜补充说明如下:

一、课堂教学工作

1、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非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后,原则上已于525日起恢复线下课堂教学。

为了保证线下课堂教学期间师生、学生之间保持安全距离,上课学生数不超过教室容量的1/2规模的教学班仍按原时间地点上课;如果学生人数超过教室容量的1/2规模,优先考虑在原上课时间将上课地点变更为符合防控要求的大合班教室进行教学;四合班及以上的教学班则须将原班拆分为两部分错周进行教学,上课时间地点不变,原定151617周结课的课程分别顺延至16周、18周及夏季学期第2周结课。具体课程调整方案详见附件。相关教师及学生须严格按照方案进行线下教学。如教师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课的,请课程承担学院以书面形式报教务部备案后调整。

课堂教学期间,要求保持教室通风,同时要拉开上课座位间距,避免学生过度集聚。

2、针对因疫情暂不能按时返校及其他因故不能参加线下授课的学生,课程承担学院须继续安排线上教学,要求课程教学内容及进度安排与线下课堂授课基本保持一致,保证在线教学与线下课堂质量实质等效。课程承担学院在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并班,调整方案须报教务部备案,教务部将据实计算工作量。

二、实践教学工作

1、为确保非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后开展线下课堂教学,自525日起,原分配给各学院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室停止使用,有需要使用教室进行指导的学院可在教务服务平台中申请,由教务部统一协调分配。

2、学院要根据学校复学工作方案和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继续对未返校学生进行线上指导,并安排视频答辩,做好过程记录,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进行。

3、学院需配合国有资产处对实验室进行综合检查,全面清洁消杀,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要求科学调配实验场所、控制人员密度,做好日常环境清洁消毒,做好健康监测和消杀管理台账,同时要求学生按照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安排和要求进出场馆。

三、考试工作

1、学院要科学制订课程考核方案,待非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后,平稳有序的开展课程结课考核。所有已开展线上教学活动的课程,原则上均应在线上课程结束时进行相关测试,以便及时掌握学生学习情况。为最大限度的确保本学期全部课程结课考核公平公正,前期已进行过线上阶段性考核的课程,原则上也需组织线下考核。线上、线下考核及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由课程承担学院根据课程特点科学确定,其中线下考试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30%

2、针对春季、夏季学期开设的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类课程,课程承担学院需充分利用各类资源,科学制定考核方案,创新考核方式,最大限度保证已返校与不能按时返校同学考试成绩的实质等效,原则上所有实践类课程需在夏季学期结束前完成全部学生的考核工作,并于规定时间内将成绩录入教学管理服务平台。

3、非毕业年级的重修报名工作拟于530-67日进行,报名截止后,教务部将根据学生的实际报名及返校情况,为已返校的本科生组织相关课程的补考及重修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4、针对因疫情暂不能按时返校的非毕业生的课程补考、重修、结课考试,原则上将在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914日至920日)统一组织,并于924日前将成绩录入教学管理服务平台。

对于可以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结课考试的课程,相关课程的开课学院也可以结合课程特点科学制订考核替代方案,创新考核方式,在最大限度保证返校与不能按时返校同学考试成绩的实质等效的前提下提出方案,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报教务部审核后视具体情况实施。

四、夏季学期工作

1、夏季学期原则与春季学期合并运行,夏季学期与春季学期贯通安排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复习和结课考试。

2、考试周由春季学期第18周调整到夏季学期夏3、夏4周进行,春季学期第18周及夏季学期可继续安排课程教学、线下加强、归纳总结、测试复习等教学环节。夏季学期课程、课程设计、实习实践等继续在夏季学期安排。

3、对于一年级学生,基础学院已会同相关课程承担学院商定了公共课线下巩固加强的教学方案,教务部已于近期统筹安排。不在基础学院的一年级其他专业也可以参考执行,由所在学院提出具体需求,教务部负责协调安排。

4、各学院务必统筹安排好全体返校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确保至放假前全体学生均有充足丰富的教学环节,避免出现学习空档期。

 

  

教务部

202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