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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收攻读2020级辅修学士学位学生的通知

日期:2020年06月2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依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攻读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现将2020年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辅修学位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学位

类型

学费

标准

主管学院

招生人数

主管学院

联系电话

文学

学士

2

1960/

外国语学院

300

3176685

王老师

法学

学士

2

1755/

文法学院

150

3176760

辛老师

二、辅修学位授予资格审定
   1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辅修学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2
、取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
   3
、辅修学位课程学分绩点达到2.3
三、报名条件
   
按照晋学位办[200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位管理做好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0年起,严格控制授予辅修学位的人数,并按跨学科门类授予辅修学位;不招收跨校(含独立学院)授予辅修学位的学生。2020年辅修学位专业只招收本校2018(五年制本科为2017)本科生中学习成绩优良且学有余力的学生(不包括独立学院),且只能修读与主修学位类型不同的辅修学位。另请注意,软件工程专业的学生因最后一学年要在实习基地完成相关教学环节而影响部分辅修学位课程的学习,故第一专业为软件工程的同学慎报。对外交换的学生不可以报。

四、报名时间
   2020
624日—715日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提交报名申请。

五、报名方式

在教务部网页登陆“教学管理系统”,输入帐号及密码进入系统点击“业务办理”“辅修学位申请”选定专业后点击“报名”在弹出的菜单框中选定培养方案点击“申请”按照要求完善联系方式,填写申请原因“确认”即可完成申请。

申请成功后可点击“已选辅修学位列表”查看。

如需取消报名,可点击“取消辅修学位”取消。

六、注册时间、缴费时间、缴费方式以及上课安排

  拟在迎西、虎峪和明向校区各开班,根据学校规定,学生不能跨校区上课,如各校区报名人数小于20人则不开班,具体事宜在报名结束后由辅修学位专业的主管学院另行通知。

七、招生专业培养方案概况

  1、法学辅修学位培养方案;               2、英语辅修学位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