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增本科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的专业、拟撤销专业。
二、新增专业申报要求
(一)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
(二)以新工科建设为统领,适应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三)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四)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五)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六) 根据我校专业优化调整要求,原则上学院拟新增一个专业必须撤销一个旧专业。
三、申报程序
(一)学院申报
1. 拟新增本科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的专业提交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2,提交word版和pdf版,pdf版封面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新增专业excel模板》(见附件3,提交excel版)。
2. 拟撤销专业提交材料:《撤销专业申请表》(附件4,提交pdf版,封面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具体填报要求见《填报说明》(附件5),另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6),供参考。
请相关学院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于7月10日下午18:00前将电子材料发至教务部教学计划与项目管理科邮箱tyutjwb@126.com,联系人:杨阳。
(二)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校内公示
学校将评审通过的专业申报材料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
(四)报送教育部
相关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通过网络平台向教育部报送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