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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年03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学校现组织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根据新文科建设的目标任务,教育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设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6个选题领域、22个选题方向。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二、项目推荐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按照《项目指南》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学校将择优评选,推荐4项报至省教育厅。

三、报送时间

每个申报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2),于4月2日17:00前将填报完成的附件2电子版(包括word版和pdf版两个文件,pdf版扫描件需要由单位负责人在“申报单位意见”处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发至教务处培养计划与项目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tyutpyfa@126.com。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地址:明向校区行政楼B312,电话:0351-3176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