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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

日期:2021年03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附件1)要求,学校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将思政工作体系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课程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 。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

三、申报材料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工作,于3月22日17:00前将《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附件2)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包括word版和pdf版两个文件,pdf版扫描件需要签字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tyutzyjs@163.com,学校将择优评选推荐上报。申报书电子平台具体填报工作待教育厅正式通知后另行发布。联系人:段亚丽,电话:0351-317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