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21年度学校关于本科招生工作总体安排,由各学院根据2020年计划调整并预报2021年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由学院主要领导负责,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要求及学院定位,结合师资队伍、专业特色、社会需求等因素,科学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2、各学院在不增加总招生计划数基础上,确定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并填报《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各学院本科招生计划预报表》(附件1)。与2020年度招生计划相比,存在增、减计划的学院,报送调整情况简要说明,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决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3、《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各学院本科招生计划预报表》及简要说明的电子版于3月31日前发送至tylgdxzsb@163.com,纸质版在由学院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至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明向校区行政主楼B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