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以学生为中心”,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1]8号)的有关规定,允许2020级学生在第一学期结束后进行跨大类转专业。为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参见本科生院网站《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2020级学生第一学期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在本专业大类前20%的(含20%)可申请跨大类转专业。
二、接收计划
各学院拟接收专业、可接收人数见附件:2020级本科生跨类转专业计划汇总表。
三、工作流程
1、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
3月31日8点—4月7日18点前,学生登录本科生院网站教学管理服务平台,点击业务办理/学籍异动/大类转专业申请,根据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和要求,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院。
学生可以填写两个志愿,报名期间志愿可以修改,如提交转专业申请后放弃转专业,需尽快与求实学院教科办联系删除转专业申请,否则后果自负。
2、转出学院审核
学院根据转专业有关规定,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于4月9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3、转入学院拟录取
教务处将学生名单转各专业所在学院,学院按照转专业计划中可接收的转入人数,按学生的GPA由高到低录取,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第一志愿报名人数不足接收人数时,方补充第二志愿学生,于4月13日前,转入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提交至教务处。
4、名单公示
4月中旬,教务处审核汇总求实学院上报的名单,报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
根据转专业管理办法,一年级转专业工作由求实学院实施,上述时间节点如有变动,详询求实学院教科办,电话3176975。
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