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课程建设水平,总结和推广课程建设经验,充分做好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申报准备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特组织开展已立项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获2019年度、2020年度省级、校级精品共享课程认定、建设和培育资格的课程(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级一流课程的课程),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各课程负责人依据教育部《“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从教学理念、课程教学团队、课程目标、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组织与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7个方面总结课程立项以来课程建设成果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对应的解决措施和方案,并明确下一步申报课程级别类型,将其填写在附件1中。
三、检查方式
进行现场答辩:2019年度、2020年度省级认定、建设课程(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级一流课程的课程)采取现场答辩方式(包括陈述和回答评委提问),课程负责人可参照附件3进行材料准备并自备PPT,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培育课程汇报会由各学院组织完成,并将汇报相关材料交教务处备案。
四、参加人员
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教学院长,各学院进行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教师。
五、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将附件1及《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中期汇报材料》(附件2)电子版(认定、建设、培育课程)于4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tyutzyjs@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课程建设科(迎西办公主楼230室,明向行政楼B312室)。现场答辩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学院组织的答辩请在4月12日前完成。
联系人:段亚丽;电话:0351-317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