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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04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专业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中关于“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7要求(附件1-3),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1. 申报范围

原则上为 20192020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共享课程认定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项目(已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除外),在疫情期间做出较大贡献的课程,也可申报。

2. 申报数量

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本次申报名额共30个(含线上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不限项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推荐具有竞争力的课程参评。

3. 注意事项

1)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2)申报课程须于20211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要求。《申报说明》(附件4)和《申报书》(模板)(附件5-10)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或教务处网站查询下载。

二、申报材料及程序

1. 符合申报条件者填写《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与附件材料(按序)一起按每门课程分别装订成册,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 各学院认真审核课程负责人所提交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并填写《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1),并将所有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存储于一个电子介质中,每门课程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为太原理工大学+课程类别+课程名称。

3. 各学院请于5617:00前将拟申报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及加盖公章的汇总表一并报送教务处,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社会实践课程申报材料提交至课程建设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材料提交至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方式:

课程建设科(明向校区行政主楼B312室)

联系人:段亚丽 ,电话:0351-3176106

实践教学管理科(明向校区行政主楼B309室)

联系人:高炜,电话:0351-3176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