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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05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2021届所有本科毕业生在答辩之前均须使用学校 “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毕设系统”)文字复制比检测。内容质量审核比例按不低于本专业总人数的3%随机抽取。
    二、 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担负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规范的审查职责。学院根据答辩工作安排,要求学生提前在“毕设系统”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进行检测,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抽检实施细则》执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安排学生答辩。具体流程如下:
    1. 学生:在“毕设系统”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模块,“上传论文(待检测)”处上传。格式要求为word文档(doc或docx文件)。
    2. 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在“审核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点击“审核通过”后,系统将立即进行检测;如认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有待修改则点击“审核不通过”,学生修改完成后再次提交进行审核。
    三、 学院需提前在“毕设系统”中“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 模块录入答辩安排(答辩安排模板见附件1),以便督导进行检查。
    四、 答辩结束后,学院于6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工作,以免延误学生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并将所有抽检论文的认定结果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五、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自2021年起教育部每年将组织抽检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设计(论文),学院需高度重视并组织学生于6月30日前在“毕设系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版及附件材料,以备检查。
    六、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比例为1.5%,名额见附件2,请各学院提前组织学院内的评审推优工作。评选结果填报《2021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附件3),纸质文档由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明向行政B309),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摘要选编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wc6111205@163.com。特优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比例为学院推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25%,名额见附件2,需提交特优毕业设计(论文)原件、相关资料以及全文电子版,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从中评选出不超过10篇特优毕业设计(论文)。
    联系人:翟璇,电话:0351-3176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