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决定启动2021年太原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选题
本年度立项的项目选题,应着眼于我校一流本科建设,支撑一流学科建设,重点支持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课程思政、劳动教育、学生教育管理、专业三级认证、新工科、新文科、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产业学院建设、专业设/建/评/调体制机制等方面,其成果应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限1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一般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其他人员经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也可申报。人事关系不在项目承担学校的兼职人员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鼓励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学骨干,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有教学专长的教师积极申报。
2、项目主持人每年限报1个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参研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在研省级、校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此次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校级教改项目。
3、项目主持人从事教学、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岗位应与所申报项目内容相匹配,能够真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示范推动作用,并可将改革内容落到实处。
4、项目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改革项目可适当放宽,要求人员的组成结构合理,对项目内容各有侧重。项目申报团队应具有扎实有效的前期工作基础和成果沉淀。
5、近两年有教学事故的教师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
三、项目名额
1、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量的限额为本单位在职教师、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人员总数的6%。各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按照择优排序报送教务处。“双一流”学科、卓越班或工科试验班所在学院可以多申报1-2个项目。
2、2021年拟设立100个校级项目。2021年省级教改项目推荐事宜将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另行组织安排。
四、申报材料
1、《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1、Word电子版);
2、申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PDF扫描电子版),包括项目、成果、论文著作(著作和教材前后封面目录)、获奖证书、相关文件等(不含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应有目录,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并按项目主持人单独编印成册严格控制在20页以内,大小控制在20M以内。
五、申报程序
1、本年度将首次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包括教师申请、学院教科办审核、学院负责人审核排序、项目立项等环节均可在平台上查询。项目申报、审核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2、教师申报、学院审核最晚完成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之后系统将关闭,无法提交。(VPN远程接入校园网方式)
3、在项目申请、审核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通过加入QQ群972411083咨询教务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