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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申报校级本科教改项目和推荐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年03月2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2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22]8号)、《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校教[2017]16号),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基于前期的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正式通知如下:

一、立项与选题

本年度教改项目分为一般性项目和省级指令性项目。一般性项目分为省、校两级,申报单位对校级项目进行初评、学校组织校级项目终评和省级项目推荐,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经费支持;省级指令性项目由实施主体组织遴选和推荐。

本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和校推荐省级教改项目应面向一流本科人才培养和学校双一流建设,教改内容必须立足项目主持人及成员的本职岗位、聚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发展的主题。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须为我校正式在编人员,在教育教学相关岗位工作满5年,年龄须在58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其他人员经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也可申报,推荐理由要充分、实事求是,推荐人负有学术诚信责任。

2、如主持在研省、校级项目,主持人不得以项目第一负责人申报;本年度所申报项目的主持人及成员不得参与省级或校级在研教改项目两项以上。

3、项目主持人所申报项目选题和内容应与所从事教学、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岗位相匹配,能够真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示范推动作用,有利改革内容落到实处。

4、项目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改革项目可适当放宽,要求人员的组成结构合理,对项目内容各有侧重。项目申报团队应具有扎实有效的前期工作基础和成果沉淀。

5、近两年有教学事故的教师不得主持或参加申报项目。

三、项目名额

1、每个教学(教辅)等单位部门申报校级项目数量的限额为本单位在职教师、教辅、学工、管理人员总数的6%(以最新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为准,限额下取整)。

2、2022年拟设立100个校级项目(项目期1年),拟推荐100项省级一般项目(项目期2年)。

四、申报材料

1、《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

2、申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PDF扫描电子版),包括项目、成果、论文著作(著作和教材前后封面目录)、获奖证书、相关文件等(不含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应有目录,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并按项目主持人单独编印成册严格控制在20页以内,大小控制在20M以内;

3、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

五、申报程序

(一)202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

1、本年度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包括教师申请、学院教科办审核、学院负责人审核排序、项目立项等环节均可在平台上查询。各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在本单位公示评审结果,同时按照排名顺序报送教务处,作为学校评审的参考依据。项目申报、审核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2、由于上级管理部门的时间要求紧、任务重、工作节奏紧张,请教师申报最晚完成时间为2022年4月1日中午12:00,学院审核最晚完成时间为2022年4月1日下午18:00。之后系统将关闭,无法提交。请学院内部做好时间协调。(VPN远程接入校园网方式)。

3、各学院在完成系统审核的同时,需提交汇总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含排序,由学院院长、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将清晰的扫描件发至邮箱tyutpyfa@126.com,邮件主题“2022年度XX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2022年度省级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

2022年省级一般教改项目将从2021年度和2022年度立项的校级项目中进行遴选。2021年已立项校级教改项目(详见附件4),可自主申报2022年省级项目,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和成员,主要教改内容要一致,项目负责人需要在2022年3月31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要求同第四部分“申报材料”)发至邮箱tyutpyfa@126.com,邮件主题“XX(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材料”(无须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关于指令性项目。指令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5,实施主体所推荐项目的负责人为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项目负责人要在2022年4月6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送至明向校区行政楼B312办公室(申报书封面要注明实施主体名称,并由实施主体负责人签字);电子版发至邮箱tyutpyfa@126.com,邮件主题“XX(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材料(指令性项目)”。

(三)在项目申请、审核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通过加入QQ群972411083咨询教务处工作人员。

六、评审工作

2022年新申报校级评审流程。经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方可进入校级专家评审流程。

2022年推荐省级一般项目评审。省级一般教改项目将从2021年度和2022年度立项的校级项目中进行遴选。委托第三方高等教育机构或单位评审。

省级、校级项目分别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