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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年07月0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增本科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的专业、拟撤销专业。

二、新增专业申报要求

(一)优先支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以及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布局的新专业申报(须有相关文件材料支撑);

(二)申报新专业须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

(三)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经相关教指委专家论证。

(四)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五)根据我校专业优化调整要求,原则上学院拟新增一个专业应停招撤销一个在招专业。

(六)2018年以来累计有2个及以上新增专业的学院本次不能申报新专业。

三、申报程序

(一)学院申报

1.拟新增本科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的专业提交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2,提交word版和pdf版,pdf版封面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新增专业excel模板》(见附件3,提交excel版)。

2.拟撤销专业提交材料:《撤销专业申请表》(附件4,提交pdf版,封面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具体填报要求见《填报说明》(附件5),另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6),供参考。

3.学院须一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同意申报会议纪要,以及现有全部专业的师资队伍情况表(格式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中的师资队伍要求一致);

请相关学院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于7月13日下午18:00前将电子材料发至教务部教学计划与项目管理科邮箱tyutpyfa@126.com,联系人:张楠。

(二)学校评审

7月15日学校组织教指委专家进行评审。

(三)校内公示

学校将评审通过的申报专业在本科生院网站上公示。

(四)报送教育部

公示无异议,经学校批准后,开始通过网络平台向教育部报送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