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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05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届所有本科毕业生在答辩之前均须使用学校 “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学校抽取专业人数3%以上的学生,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内容质量审查。

二、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担负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规范的审查职责。学院根据答辩工作安排,要求学生提前在系统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进行检测,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抽检实施细则》执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安排学生答辩。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在系统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模块,“上传论文(待检测)”处上传。文件类型为PDF,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内容包括:封面、声明、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及致谢。无法在正文上传的内容,如设计图纸、建筑图纸、演出类作品、艺术作品、动画视频等,以附件形式上传(文件类型为ZIP,压缩包文件不超过2GB)。

2.指导教师在“审核毕业设计(论文)”模块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点击“审核通过”,系统将立即进行检测。如认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有待修改则点击“审核不通过”,学生修改完成后再次提交进行审核。

三、学院需提前在系统中“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 模块录入答辩安排(答辩安排模板见附件1),以便督导进行检查。

四、答辩结束后,学院于6月5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工作,以免延误学生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并将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内容质量审查结果电子版报本科生院教务处备案。

五、根据《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附件2)要求,学院需在答辩后组织学生于6月5日前在“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版”模块中提交最终版毕业设计(论文)(声明页需扫描或电子签名,上传要求同“上传论文(待检测)”处要求一致),经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进行复制比检测。最终版毕业设计(论文)、复制比检测报告将报送教育部,接受抽检。

六、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意见》(校教〔2015〕9号)要求,请各学院提前组织校级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审推优工作,名额见附件3。学院需填报《2023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纸质版由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3年6月15日前报本科生院教务处(明向行政B309),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摘要选编电子版(撰写规范见附件5)发送至电子邮箱 jwc6111205@163.com。推荐参评的特优毕业设计(论文),需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原件、相关资料以及全文电子版,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本科生院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