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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3年度拟增设和撤销专业的公示

日期:2023年08月2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根据教育部专业设置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3]33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申报、教务处形式审核、专家评审、学校评议,决定2023年向教育部申请设置量子信息科学、智能采矿工程两个专业。

同时,能源经济、地理信息科学、勘查技术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生物工程、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八个专业已停招满五年,按规定要求上报,申请撤销。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8月2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将纸质版或电子版意见报送本科生院教务处,异议人要写明理由和依据,以及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办公室:明向校区行政楼B312室;联系电话:0351-3176105;电子邮箱:tyutpyfa@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