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要求,学校计划于10月中下旬开展2021年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结题验收
省级一般项目(清单见附件1)结题验收由学校组织结题,并向教育厅上报结题结果。结题验收采用项目负责人PPT汇报和专家质询的方式进行;汇报时间5分钟,质询时间3分钟。汇报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完整的结题材料。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结题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格式如附件5,以及反映项目成果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论文、专著、教材、软件、专利、获奖等),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白色封皮装订成册,于答辩当日送至明向校区行政楼B312。
2、电子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电子材料。结题材料(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答辩汇报PPT)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立项年份+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XX学院)”,各单位把所有项目的结题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并附上省级一般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格式见附件6),文件夹名称“XX单位省级教改项目验收材料”,于10月13日中午12:00前由各单位统一发至电子邮箱tyutpyfa@126.com。
二、2021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
校级项目(见附件2)由各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或实施效果进行验收。项目组向所在单位提交《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5)及反映项目成果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论文、专著、教材、软件、专利、获奖等),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各单位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验收结果一览表》(附件7)并报本科生院教务处备案,于10月13日中午12:00由学院将扫描件(PDF格式)发至电子邮箱tyutpyfa@126.com,邮件主题:XX单位校级教改项目验收结果一览表。
三、其他说明
1、2021年度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不能结题者,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经费支出进行检查处理。同时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本科教学项目。
2、2022年立项的省级或校级教学改革项目(附件3和附件4)可自主申请结题。结题要求同2021年项目。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此项工作,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为便于项目负责人及时收到相关通知,请项目负责人扫描二维码加入下面的微信群,备注昵称“XX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
本科生院教务处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351-3176105.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