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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本科生大类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6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教[2023]4号),现开始进行2023级本科生大类内转专业工作,并将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做如下通知:

一、申请条件

参见本科生院官网《太原理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学生在一年级第二学期结束时成绩排名(含第一学期成绩)在本专业大类前20%且GPA大于等于3.5的可申请在同一专业大类内转专业。

二、接收计划

各学院拟接收专业、可接收人数见附件:2023级本科生大类内转专业计划汇总表。

三、工作流程

1、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 

6月27日8时—7月14日18时前,学生登录本科生院官网/教学管理系统/大类转专业管理,根据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和要求,填写转专业申请。(学生离校后,通过VPN远程接入校园网填写申请,详见:http://iadmin.tyut.edu.cn/info/1155/2280.htm)

学生可填写两个志愿,报名期间志愿可以修改,如提交转专业申请后放弃转专业,需尽快与求实学院教科办联系删除转专业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审核 

求实学院根据转专业有关规定,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于7月16日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提交至本科生院。

3、拟录取 

求实学院根据转专业计划中可接收的转入人数,按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GPA)由高到低录取,优先满足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报名人数不足接收人数时,可录取第二志愿学生,于7月17日前提交至本科生院。

4、特殊生(包括学习困难和身体原因)、专长生和退伍复学的学生转专业工作不在网上进行办理,需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具体安排如下:

特殊生、专长生和退伍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需填写纸质《太原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学院和转入学院审核同意盖章后,于7月9日下午5:00将转专业申请表及材料报本科生院(迎西校区办公主楼110或明向校区行政楼B313),本科生院汇总后提交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本次特殊生(学习困难)类型学生,只可申请转入纺织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5、名单公示 

7月下旬,本科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

根据转专业管理办法, 一年级转专业工作由求实学院实施,上述时间节点如有变动,详询求实学院教科办0351-3176975,本科生院学籍科0351-3176107。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