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校评估办〔2024〕1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大原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教〔2024〕4号)要求和太原理工大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部署,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工作指南》,明确各指标体系建设目标要求和支撑材料需要,立足人才培养实际,按时间节点高高质量完成各项审核评估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近期工作如下:
1. 成立学院审核评估工作组,于4月11日下午5点前报送工作组及联络员名单。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教〔2024〕4号)要求,联络员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无教学副院长的学院,由学院指派副处级以上领导担任联络员。Excel电子版及PDF签字盖章版发送至邮箱bksy@tyut.edu.en。(表格见附件1)
2. 各学院近日要召开学院审核评估工作推进会,做好动员、宣传、推进工作,宣传报道材料发送至邮箱bksy@tyut.edu.cna推进会时间报校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专家组随机参会。
3. 学院《自评报告》《特色亮点材料》(学院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亮点工作、典型做法或优秀案例)电子版及PDF签字盖章版于4月25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邮箱bksy@tyut.edu.cn。(模板参考见附件2)
4. 教学档案归档整理于4月30日前完成。(归档目录见附件3)
5. 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的“教学资源与利用”第二专项工作组任务具体见附件4。
太原理工大学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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