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学校文件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校文件 > 正文

太原理工大学进一步加强本科生美育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6-10-29 阅读数:

太原理工大学进一步加强本科生美育工作实施办法

校教〔2026〕13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深化“五育融合”育人体系建设,结合学校理工科办学特色与三晋地域文化禀赋,进一步规范、细化、提质学校美育各项工作,构建高质量、特色化、浸润式美育育人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五育融合”育人理念,以价值铸魂、文化润心为导向,以提升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将美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发挥美育综合育人效能。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铸魂育人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领航,深耕中华美育精神与三晋优秀传统文化内核,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美育工作全过程,厚植学生文化底蕴、家国情怀与职业素养,筑牢美育育人政治根基与价值根基。

(二)坚持面向全体,三全育人

践行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理念,健全普惠共享的美育工作机制,推动美育贯穿人才培养各环节,切实保障全体学生平等享有美育教育资源。

(三)坚持融合浸润,协同育人

立足美育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育人特质,构建全域浸润式美育环境,深度挖掘各学科蕴含的科学之美、技术之美、人文之美,统筹多方育人力量,打造一校多品、特色鲜明的美育发展格局。

(四)坚持改革创新,开放育人

深化新时代美育综合改革,统筹整合校内外优质美育资源,创新美育教学模式与评价体系,构建多元协同、开放高效、富有活力的美育工作体系。

三、主要目标

立足学校理工科办学禀赋与三晋优秀文化底蕴,引导学生在审美熏陶中陶冶情操、温润心灵,在科技艺术融合实践中激发创新活力、塑造健全人格,聚力构建内涵丰富、跨界融合、特色凸显、成效突出的新时代高质量美育育人体系。具体目标如下:

(一)健全育人体系,夯实美育根基

通过构建课程筑基、跨科融合、展演赋能的立体化美育教学体系,完善常态化美育实施路径,引导学生在系统学习中体悟文化底蕴、锤炼审美素养,在艺术浸润中陶冶情操、温润心灵,全面提升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与创新创造能力。

(二)厚植校园文化,涵养育人氛围

通过丰富校园美育供给、常态化开展艺术展演与文化实践活动,构建全域浸润式美育生态,引导学生在文化熏陶中涵养高尚品格、提升精神境界,在沉浸式审美体验中焕发青春活力、塑造健全人格,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三)强化师资赋能,提升美育素养

通过健全教师美育培育机制,深挖教育教学美育内涵,常态化开展美育教研与能力培训,引导教师更新育人理念、提升审美素养、精进育人本领,推动美育浸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建强专业化美育师资队伍。

(四)打造特色品牌,彰显育人成效

通过深化美育改革创新,立足学校理工科办学禀赋与三晋文化底蕴,深耕科艺融合育人特色,依托精品课程、名师工作室、学生艺术团、文化传承基地等育人载体,凝练培育辨识度高、示范性强的美育特色品牌,丰富美育育人成果,强化示范辐射效应,全面彰显学校美育工作特色与育人实效。

四、重点任务

(一)构建思政引领、科艺相融的美育课程体系

1.强化思政美育引领

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铸魂育人作用,将中华美育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深刻体悟美育的文化价值与时代内涵。依托通识教育课程,紧扣新时代文化发展态势与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常态化开展审美素养、人文素养、文化自信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文化认同与审美担当。

(责任单位:教务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各学院)

2.完善美育通识课程体系

将美育全面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整体方案与常规课程体系,以公共艺术课程、人文素养课程、科艺融合课程为核心载体,设置课内标准学时,涵养学生高雅审美情趣、创新创造的新时代美育精神。由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教务部统筹制定美育实践大类项目清单与学分认定标准,各学院结合办学特色、专业优势细化二级美育项目清单与考核细则。择优引入国家级、省级美育精品在线课程,鼓励教师开发特色美育模块,建设美育案例库、素材库,打造结构完备、内容充实、理工特色鲜明的美育通识课程体系。

(责任单位:教务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各学院)

3.推动专业课程美育深度嵌入

各学院立足理工科专业特色,将美育有机融入课程设计、实验实训、专业导论及日常教学;在专业课程中融入科学之美、技术之美、工匠之美,植入行业标杆、大国工匠典型事迹,厚植学生职业素养、创新精神与人文底蕴。强化实践教学美育功能,依托专业实习、科创项目、校企协同平台,组织学生感知行业美学内涵、体悟专业美育价值。工科专业侧重强化技术审美、创新设计、工艺美学培育,其他专业依托社会调研、文创项目、课题实践等开展美育培育,构建理论教学与审美实践深度融合的一体化美育格局。

(责任单位:教务部、各学院)

(二)搭建全域浸润、开放协同的美育实践与赋能体系

1.打造全域沉浸式校园美育环境

健全全员、全程、全方位美育浸润育人机制,将美育素养培育纳入师生常态化教育培育体系,全面提升全校师生审美认知与美育综合素养。统筹整合校园宣传媒介、场地空间、文化资源,常态化开展美育文化传播、审美成果展示、艺术氛围营造等工作。持续完善音乐厅、展览厅、排练厅等美育专项场地设施,配齐配足艺术实践器材,夯实校园美育硬件支撑。深度推进五育融合育人,全面挖掘各学科蕴含的科学之美、技术之美、人文之美,实现全学科渗透、全场景浸润、常态化育人。

(责任单位:教务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各学院)

2.健全普惠性艺术展演育人机制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的育人导向,依托校级艺术节、美育文化周、重大节庆节点校园活动,常态化开展艺术汇演、文创实践、美育成果展示等普惠性美育活动。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核心引领,搭建全员参与、人人可展、个个可育的美育实践展示平台,持续浓厚校园美育氛围,实现美育育人全覆盖、无死角。

(责任单位:校团委、学生工作部、教务部、各学院)

3.培育理工特色美育品牌成果

立足学校理工科办学禀赋与三晋地域文化底蕴,深耕科艺融合育人特色,常态化开展美育精品课程、特色艺术社团、文化传承基地、美育育人平台遴选培育工作。持续凝练美育育人特色成果,择优推送优质美育项目参与省级、国家级艺术展演、美育赛事与文化交流活动,打造格调高雅、辨识度高、示范性强的校园美育特色品牌,强化示范辐射育人效应。

(责任单位:宣传部、校团委、学生工作部、教务部、各学院)

4.构建校地联动协同育人格局

深度推进校地美育融合共建,充分盘活属地文艺场馆、专业院团、文化阵地、非遗资源等社会美育资源,建立资源共享、双向互动、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美育名家讲座、高雅艺术进校园、文化大咖进校园等特色活动,联合开发美育课程、共办艺术实践、共育美育人才。有序组织学生走出校园开展沉浸式美育体验、校外艺术展演、基层文化服务等实践活动,持续拓宽美育育人格局。

(责任单位:国内交流合作办公室、宣传部、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5.建设数智赋能智慧美育体系

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及校内教学育人平台,整合线上精品美育课程、云端艺术展演、虚拟审美体验等优质数字资源,搭建动态更新、开放共享、持续迭代的智慧美育资源矩阵。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创新云展览、虚拟展演、数智文博等新型美育育人模式,持续优化美育教学场景、创新审美体验载体、完善数字化评价流程,全面提升学校美育数字化、智能化、现代化育人水平。

(责任单位:教务部、宣传部、校团委、轻纺工程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

五、机制保障

(一)完善美育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本科生美育工作领导组,由分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校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安全保卫部、学生工作部、教务部、财务部、招生就业部、后勤保障部、校团委、国内合作交流办公室、国际合作部等相关单位和各学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本科生美育工作开展。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部,具体负责本科生美育工作实施的规划设计,定期召开美育工作协调会,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深入推动本科生美育工作开展、落实。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学院本科生美育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完善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评价机制

将审美和人文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建立美育教育档案,如实反映学生参与美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活动情况。坚持过程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综合学生日常表现、参与态度、实践成果及多元主体评价,形成客观全面的评价结果。

健全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审美和人文素养评价结果与学分认定相衔接,分类明确课程学习、专项实践、参与各类艺术展演活动等评价标准,规范认定程序。

(三)加强美育工作师资队伍建设

建设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美育师资队伍,整合艺术类专业教师、课程授课教师、社团指导教师及校外文艺专家等师资资源,充实美育教学与实践育人力量。强化全体教师美育育人责任,引导教师主动挖掘课程美育内涵、自觉履行美育育人职责,积极培育美育教研与实践创新成果,夯实学校美育师资保障根基。

(四)健全美育工作投入机制

将美育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经费投入增长机制,重点保障美育课程建设、教学实施、器材耗材、场地运维、艺术展演、师资培训及教研成果培育等工作。健全美育器材、实践耗材常态化补充更新机制,持续完善校内美育教学、展演与实践场地设施。积极整合社会美育资源,拓宽经费与资源渠道,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美育建设,共建共享美育实践、艺术创新育人平台,构建多元联动的美育投入保障体系。

(五)强化美育专项实践安全保障

常态化开展美育专项实践安全教育,强化师生风险防范意识,构建教育前置、排查到位、管控全程、处置高效的美育安全保障体系。精准研判艺术展演、校外实践、文创创作、器材实操等活动安全风险,全面排查场地、设备、材料及防护设施等安全隐患。健全美育专项实践风险防控预案与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隐患排查、问题上报、应急处置全流程管理制度,从严落实各项安全保障举措,筑牢美育专项实践安全底线,确保各类美育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六、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新时代美育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教务部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