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校文件 - 正文

太原理工大学新专业设置办法

日期:2023年12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

太原理工大学新专业设置办法

校教〔2023〕26号

为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需要,提高学校高质量办学能力,加强对新设置专业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新专业设置原则

(一)新专业设置应有利于增强学校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利于学校学科专业形成合理结构和布局,促进学校的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二)新专业设置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相关要求,重点围绕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领域和要求进行布局,以稳定提高工学门类专业办学能力为着力点,兼顾文、理类专业协调发展形成合力。

(三)新专业设置应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实行总量动态平衡,优化存量、增新压旧、增一减一、总量适减。

(四)新专业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要求的办学条件,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五)通过现有专业拓宽专业服务方向或共建、合作办学等途径,能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设置专业。近三年有获批新专业的学院须评估通过后方可开展下一轮新专业申报。

(六)学校根据各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每年研究一次新专业申报。新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年度增设专业一般不超过三个。

二、新专业申报条件

(一)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经过人才需求预测,通过学校人才培养和可持续发展的的论证分析,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0人(特殊专业按具体情况决定);

(二)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培养方案和其它必需的教学文件;

(三)有学校的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能配备完成该专业培养方案所必需的教师队伍,一般至少有2名教授以上的专任教师作为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并要有结构合理的师资梯队,专任教师数量要求达到12人以上;

(四)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实习场所等办学基本条件;

三、新专业申报程序

新专业设置每年进行一次,学校视需要组织校内本科专业申报和评审。学院申报程序为:

(一)申报新专业的学院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学校及学院的办学条件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认真调研社会发展需求、分析国内外同类专业的学科现状、预测学生的就业前景,于每年7月向本科生院教务处提出新专业设置申请。

(二)本科生院教务处按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及增设本科专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相关专家组对以下内容进行论证、审核:

1.申报新专业人才需求的分析;

2.申报新专业办学条件的分析;

3.申报的新专业与校内外相关和相近专业的比较分析;

4.申报新专业的培养目标、业务范围(主要指知识、能力结构),主干学科、基本课程、授予学位;

5.申报新专业的教学计划;

6.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情况。

(三)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相关专家组评审、学校通过后,由本科生院汇总上报山西省教育厅。

四、新专业建设内容

(一)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学生成才发展为中心,加强新专业建设和发展。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专业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新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二)抓好师资队伍建设

1.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注重专业骨干教师的培养,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教师队伍;

2.重视和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科学研究,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就新专业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凡兼任跨学科设置的交叉类专业教师,必须对该专业有关课程进行专门的系统学习,方可取得新专业课程的任课资格。每门新开课程均应给任课教师足够的备课时间,以确保教学质量。

(三)重视课程建设

1.优化课程结构,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提倡学科交叉、文理渗透,强化素质教育;

2.重点建设专业主干必修课程,形成具有专业特色、高质量的课程体系。

(四)加强教材建设

按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应性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加强新开课程的教材建设,编写教学参考资料和辅助教学课件、习题集、实验教材或指导书等,形成高质量、特色鲜明、体现科技前沿发展、符合产业需求的教材体系。

(五)重视实践教学环节

1.根据新专业培养方案,切实保证实践教学环节质量,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制订实验室建设规划,分步骤、有重点地逐步建立教学所必须的专业实验室,保证实验开出的数量、时数均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确保实验教学质量;

3.积极建立一批能够满足教学要求的各类实习基地,保证实习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新专业组织管理

1.学校在新专业设置和管理上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新专业的建设质量;

2.本科生院教务处是学校专业建设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订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适时对新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提出专业建设的调整建议;

3.各学院要建立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选聘水平高、理念新和责任心强的高层次人才作为专业负责人,加强专业管理的学术含量,做好人才培养、师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