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关于修订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校教【2022】13号
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开展教学工作、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文件,体现学校的教育思想和办学方针,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学过程、监控与评价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建设,打造新型学院人才培养组织模式,构建一流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特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以人为本,文体为舟,承载德智,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紧密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以国家本科专业质量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等为依据,系统梳理课程体系,完善数字化教学体系,充分开发利用线上教学资源,加快推进教育教学信息化,全面优化课程设置,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强化创新创业教育,严格毕业学分要求,突出专业优势特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重点服务区域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的创新型、研究型和应用型的多层次复合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1.深化课程思政改革,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
坚持立德树人,加强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把课程思政建设落实、落细。各专业要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针对人才培养特点和学生思想特征完善课程教学体系,系统梳理并深入挖掘各类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优化课程设置,以教研室为中心,建立思政元素案例库,将思政内容融入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实践环节等教学环节,并贯穿于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学目标、授课计划之中,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合理嵌入育人要素,引导学生学习知识、锤炼心志、涵养品行,实现育人效果最大化。
2.对标质量标准,优化课程体系
修订方案要遵循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专业特色,进一步融合专业认证、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行业准入等重要规范、标准和要求,加强新工科建设,夯实理科基础,发展新文科,推动专业结构的适应性调整、前瞻性布局、结构性变革。突出以学生为中心,以“两性一度”为遵循,加强一流课程建设,开展“中国金课”行动,提升课程课时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提高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质量,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对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全面提升卓越人才培养质量。
3.坚持大类培养,落实“厚基础、宽口径”理念
坚持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进一步贯彻固本强基的培养理念,以强化基础作为人才培养改革的突破口,继续实施“专业招生、大类培养”的模式,强化数理基础,优化大类平台基础课,进一步拓展通识教育。原则上,同一大类一年级的课程要设置相同,由大类专业统一设课。同时,注重优化大类平台与专业平台的衔接,使学生所学知识达到“通”与“专”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修订重点
1、完善思政教育体系,推进三全育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推进“四史”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人才培养大思政体系。把立德树人内化到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设置等方面,融入思想道德、文化知识、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深入挖掘和提炼各门课程所蕴含的思政要素和德育功能,加强课程思政的教学设计,不断完善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教学体系,推进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实现对学生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相统一。
2、加强劳动育人,将劳动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山西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晋发[2021]68号),学校不断完善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包括“第一课堂”的课堂教学和“第二课堂”的实践环节两大主渠道,让劳动教育成为学校教育不可或缺的环节和立德树人的新载体。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使劳动教育理论教学贯穿在主要课程的教学内容中,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劳动教育课程资源,主要依托的课程包括《创新创业课程》、《思想政治理论综合实践课》、《工程伦理》,保证劳动教育课内达到32学时,培养学生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等劳动精神。在实践环节,设置公益劳动(1周),工程训练等实践体验式劳动教育,并在自主实践环节中,实施包括假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就业见习、创业实践、社团活动在内的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勤于劳动,树立正确劳动价值观,提升学生进行创造性劳动的能力与水平。
3.聚焦特色优势,支撑专业改革
为进一步强化专业内涵,促进专业特色发展,提升专业竞争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等教育本科专业优化调整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学校建立了学科专业动态调整优化机制,各专业应紧密跟踪关注经济社会及产业发展的新趋势、科学技术发展的新特点,全面优化调整课程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完善课程教学目标要求,紧密与产业发展需求相结合,以建设国家一流专业为目标,制定专业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方案。
4.科学梳理课程体系,引导学生自主成长
根据学校定位及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进一步校准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依据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合理设置课程,明确课程内容、知识点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度和达成度,将毕业要求落实到相应的课程设置及教学环节中。合理设置通识必修、专业主干核心课程和各类选修课程的学时学分比例,系统梳理专业课程内容体系,压减陈旧内容,精心凝练课程内容,提高课程含金量,与线上资源有机相结合,使学生享有更充裕的自主学习、自主实践时间,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
5.深化教学方法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实践理论成果及最新科技发展成果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加强课程体系与课程思政紧密融合的系统性,推动课程体系重构。加大数字化课程教学比重,因地制宜、因课制宜,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多模式、多元化教学方法实践,打造个性化、互动式、启发式、研讨式、案例式、混合式、翻转式课堂等,引导学生主动性、研究性学习,强化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及高阶思维。鼓励教师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结合本校课堂实际进行课程融合、改造,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6.注重过程评价,导向能力培养
以学生能力达成为导向,建立灵活多样、科学合理的课程考核方式,着力强化学生质疑、批判、思辨和知识应用能力的培养,打造有深度、有难度、有挑战度的“金课”。根据课程性质、课程内容及学时分配等,采取卷面考试、平台测试、案例分析、研究报告等考核方式,也可采用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明确考核比例分配。强化过程考核,适当加大平时成绩比重,并注重平时成绩的记录及评定依据的留存,加强学生学习过程数据分析,打造智慧学习社区。同时,要积极探索“全过程考核-非标准答案”考试改革,让试题更具有灵活性、开放性与探究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
7.优化实践教学内容,重构实践教学体系
重视实践教学环节,深化实践教学方法改革,优化实践教学内容,增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搭建优质、开放的实践创新能力锻炼平台,推进虚拟仿真实验建设和“实验空间”平台应用。增加综合性、创新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精简压缩验证性实验;鼓励开展课程群的联合实验、大课程设计等;加大课程设计、毕业设计与生产、社会实际相结合的力度,增加企业生产一线先进技术实习比重;加强学科专业交叉的实践创新能力训练,加大工程训练内容的比重;鼓励依托科研优势开设开放性实验项目,研发虚拟仿真实验项目;进一步加强与行业、企业、研究所的合作,充分利用校外实践教学资源,深化产教融合。在实践环节设置4学分的自主实践内容,包括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双创竞赛、科技创新以及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培养学生实践创新综合能力,提升学生进行创造性劳动的能力。
8.系统化开展双创教育,增强创新创业能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以培养学生“敢闯会创”的精神和素养为核心,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融入课程教学与专业实践,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交叉融合。在自主实践环节中包括创新创业类实践内容,着力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在培养方案的理论课程教学中设置2学分创新创业类通识素养限选课程,按照“两性一度”要求建设校内创新创业课程,结合在线开放课程资源,提供科学化、专业化、一体化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供学生自主选择修读。在自主实践中以项目化方式开展创新创业实践,鼓励建设主题团队、小组、研究室等,自主设计围绕创新创业主题的教学实践方案,形成百舸争流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生动局面。
四、具体要求
1.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在充分调研毕业生、用人单位反馈及社会需求状况,考虑学科专业特色及现状的基础上,各专业要结合专业认证要求,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规范,科学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目标要从整体上说明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素质、职业能力、就业领域、人才的基本定位等,表述应明确、具体,体现本专业的特色与优势。
各专业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毕业要求进一步细化(从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说明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要求),实现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各个专业可结合国家专业类质量标准确定毕业要求,毕业要求要高于各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
各专业要根据毕业要求建立能力达成矩阵,明确各门课程、各教学环节的教学目标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达成的作用,避免开设无承载培养要求的课程。
2.学制、学分、学时要求
(1)各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建筑学5年),不同专业的毕业要求总学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最低毕业要求学分执行。
实践环节学分应满足《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中提出的要求: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根据卓越人才培养模式特点,增加校企联合培养实践学分,其专业实践教学比例应不低于总学分的30%。
(2)学分计算方法:原则上理论课(含课内实践、实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每(大于等于)16学时计1学分,超过16个学时的实验建议独立设课;实践教学环节(实习、实训、科研训练、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论文等),每周计1学分,自主实践学分计算办法依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自主实践考核及学分认定暂行规定》执行。学分最小单位为0.5。
(3)学期与教学周安排
学校实行秋、春两学期制教学,秋学期和春学期各20周,考试各1周。第八学期(五年制第十学期)按16周安排教学,不安排课内学时,只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包括毕业实习环节教学。各专业根据国标要求、专业指导委员会意见及毕业设计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毕业实习周数。
3.课程设置
(1)通识必修课。包括思政课、数学、物理、外语、军事、体育课程要严格按照本科生院要求设置(清单另行发布)。
(2)跨学院公共课程由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设置到专业主干必修课程或专业选修课中。课程清单另行发布,各专业自行选择(确有必要设置本清单之外的其他跨学院公共课程,由各专业与开课学院沟通确定课程要求)。
原则上,学校每四年组织开展一次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期间各专业对培养方案可进行适当微调,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报本科生院教务处备案后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可对培养方案进行重大调整。
学校成立“太原理工大学2022版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成立“院级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组”(包括主要院领导、系主任、各专业负责人等),要广泛调研(兄弟院校、用人单位等),结合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和学校定位,充分研讨,认真征求师生建议,邀请院外、校外以及行业专家参加论证,要全面考虑教学内容、方式、课程设置等问题,切实保证培养方案科学、合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