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修订)
校教〔2023〕20号
教材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在学校获得系统知识、进行学习的主要材料。教材建设与选用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基础性工程,是一项长期的教学基本建设。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印刷发行、选用使用等各方面的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我校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实现优质教材进课堂,为高质量人才培养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相关精神,联系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教材建设与选用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教材建设与选用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二条 基本原则
1.坚持学校党委对教材建设与选用工作的领导,学校党委对教材建设与选用负总责。负责教材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审核,统筹指导教材建设、选用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审议教材建设和选用的政策、措施、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保证在教材建设和选用中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材管理的政策规定。
2.坚持建优、选优、用优,充分挖掘优质教育资源,确保教材建设与选用质量。
3.坚持整体规划,科学布局,注重顶层设计,分类建设,促进不同学科专业教材系统建设、协调发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能
第三条 根据国家教材建设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学校成立党委领导下的教材工作委员会,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主任委员,分管宣传、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副书记和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宣传部、研究生工作部、学工部、研究生院、本科生院、各教学单位党政正职负责人为委员,教材工作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具体指导监督全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 教材工作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全校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日常工作,秘书处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组成。同时成立教材工作专家组。专家组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及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家组成,负责对教材建设规划、编写、选用管理开展质量评价,对教材评选、使用进行监督和咨询工作,并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教材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第五条 学院党委对学院教材工作负总责,各学院成立院级教材工作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授等骨干教师为成员,可邀请一定数量的校外专家参加。学院教材建设工作组负责本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总体工作,充分落实学院主体责任,制定学院教材建设计划,审核教材编写和选用质量。教材选用由课程负责人根据教学任务提出拟选用教材,课程组、系(教研室)进行初审,学院教材建设工作组组织专家复审,并将选用审核报告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经学院书记、院长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秘书处备案。
第三章 教材建设
第六条 建设目标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围绕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突出重点,丰富种类,按照系列化、精品化、立体化的要求建设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质量教材,不断更新教材内容,推动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的改革。
第七条 建设内容及要求
1.提升教材建设质量。教材建设要坚持高起点、高规格,突出鲜明政治方向,反映现代教育思想,应用信息技术手段,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改革要求,充分体现知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切实服务于课程教学实践,促进学生学习能力提升。根据学科发展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技术进行编写与修订,形成教材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创新教材体例设计,编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实施精品教材战略。紧盯学科发展前沿,以特色为引领,着力打造精品,提升教材原创性。优先支持特色专业、品牌专业、战略新兴专业、核心课程开发教材,优先支持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的学科、新兴交叉学科教材出版,优先支持教师主编或参编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教材,优先考虑高水平正规出版社出版教材。
3.积极开展新形态、立体化教材建设。(1)适应网络时代特点,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鼓励编写、出版不同载体和不同形式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和数字化教材,使教材更加多元、生动、形象,以多样化的形式使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得到满足。(2)积极建设补充性、延伸性、更新性的教辅资料包括教学参考书、学习指导书、习题集、案例集、试题库等,注重与课程资源建设结合,有效利用网络课程、虚拟仿真实训平台,素材库等数字化教学资源,逐步开发具备动态、共享的课程教材资源库,实现网上授课、网上师生交流、网上辅导、网上作业、网上测验、网上实验等功能。
4.加强实践环节教材建设。教材要具有创新性、综合性、通用性等特点,做到与理论教学相配合,与实验实训实习相关实验设备相适应,满足教学大纲要求,利于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非独立设置的课程实验,应有与主教材配套的实验指导书。独立设课的实验要有相应的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
5.加强教材编写团队建设。鼓励和支持学术水平高、专业造诣深且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编写符合教学改革要求、代表学校特色的优质教材,鼓励通过编写教学案例和数字化教学资源等方式促进青年教师参与,加强教材编写团队建设,保证教材建设的可持续性。教材编写人员要求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6.组织各级优秀教材评选申报工作。根据国家、省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好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评选的申报推荐工作。
第四章 教材选用
第八条 教材选用应体现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把高水平精品教材作为教材选用的主要目标,确保高水平教材进课堂。教材选用基本原则:
1.凡选必审原则。选用的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2.思想性原则。严格标准,确保选用的教材无思想政治错误,不得选用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教材。
3.质量第一原则。选用教材须坚持以质量为标准,坚持选优、选新原则,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规划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且是最新出版的教材。使高质量的新版优秀教材成为教材选用的主体,不得选用内容陈旧、数据图表及装帧不规范、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
4.适宜教学原则。各类课程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要求,教材内容具有科学性、启发性、先进性和适用性,能反映学科、专业调整及该领域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结构严谨,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利于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培养。
5.统一性原则。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如果需要使用不同版本的教材作为个别班级试点进行教学改革时,需报本学院教材建设工作组批准,开课学院应组织专家组写出评价意见,经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推广使用。
6.减轻学生负担原则。选用教材时要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同一门课程选用同一种质量高、价格适宜的教材,确因教学需要增发辅助教材的,经学院和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摊派教材。
7.组织选用原则。选用教材应经过课程教学团队共同研究、经学院教材建设工作组审定、报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选用
1.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育部重点教材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教材[2022]1号)文件精神,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必须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对不同编写组编写的同一种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可结合本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从中选用。
2.相关教学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关课程,必须依托马工程重点教材编写教学大纲和教案,必须讲授马工程重点教材知识点。任课教师要积极参加教育部、教育厅举办的重点教材使用培训,集体备课,认真授课,增强理解和讲授教材的能力,积极探索创新把教材优势转化为教育教学优势。
第十条 数字化教材选用
数字化教材作为辅助教材使用时,应符合课程教学要求,教学目标明确,教材设计水平高,应具备交互性强,图像、图片清晰,智能化水平高等特点。
第十一条 教材保障
1.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开课学院需在确认教学任务后,按照“凡选必审,适宜教学,质量第一,集体决策”原则,由课程负责人提出拟选用教材(有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和规定的课程教材,必须选用,不得自行另选;有马工程教材的,必须选择马工程教材),学院教材建设工作领导组组织专家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选用结果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机构审批并备案,学院将审核通过后的教材清单在开课前一个月下达至使用班级学生,由学生按照教材清单自行购买教材。同时,开课学院需对清单中教材样本进行统一存档。
2.为方便和引导教师选用教材,各学院须建立高质量教材样本库。优先推荐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供师生选用。
第十二条 教材选用监测和风险防控机制
教材审核与选用采用“逐级审批、审议、集体审定”的原则。
1.教材实行学年度审核制,每学年春季学期第10周开始审核工作,期末完成审核工作,为下一学年教材选用做好准备工作。由各开课学院(或相关教学单位)教材建设工作组组织具体审核工作。秘书处汇总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的教材审核情况,形成教材审核检查报告后,报送校教材工作委员会。由教材工作专家组组织抽查,抽查比例不小于20%,将抽查结果和意见反馈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进行进一步整改。
2.教材工作专家组作为教材监测的主要机构,严格监测各类教材、教辅资料(特别是境外教材)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审美情趣等方面问题,形成日常监测工作机制。监测风险点包括教材插图、内容、例题、习题、图表数据、案例、作者背景、出版社等方面。
第五章 教材评价
第十三条 加强教材质量跟踪,建立教材质量评价体系,通过专家审议、督导,问卷调查等形式定期对教材质量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价,使评价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教材质量评价应从教材的内容质量、教学适应水平、能力培养、出版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第十四条 各学院应建立健全教材使用评估机制,关注教师、学生、专家对教材使用的评价反馈。定期收集和整理对所选教材质量的评价结果,包括反映教材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学院教材建设工作组讨论、研究,并把意见或建议汇总至秘书处。学校定期组织校内专家对学院进行抽查评价,尤其是对必修课教材、自编教材进行重点评价,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第六章 教材研究
第十五条 鼓励教师和教材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材研究工作,包括教材内容、知识体系、结构特点、教材使用与评价、教材信息管理等。积极开展教材建设与管理调研工作,分析教情学情,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太原理工大学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修订)》(校教[202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