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太原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推荐工作坚持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进一步加强推免生的遴选工作,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第一条 推荐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全国CET-4≥425分,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要求全国CET-6≥425分。
4.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加权学分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专业人数低于50人为排名第一)的学生允许有一门补考(或重修)后成绩≥80分的课程。
5.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第二条 推荐类型
1.一般类推荐:满足推荐基本条件且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加权学分成绩优异者,有资格提出申请。各学院按照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的加权学分成绩排序,依据学院的推荐名额确定学生的推荐资格。
2.科技创新类推荐:满足推荐基本条件且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加权学分成绩位于本专业规定比例之内者(软件学院前5%、伍伦贡工程学院前10%、其它学院前30%)。各学院依据申请者的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加权学分成绩、科技创新成绩(具体计算办法见附件)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学生的推荐资格。
3.支教团推荐:满足推荐基本条件且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加权学分成绩位于本专业规定比例之内者(软件学院前5%、伍伦贡工程学院前10%、其它学院前30%)。
4.直接攻博:获得我校一般类和科技创新类推荐资格的学生可提出申请直接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招收直接攻博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
第三条 其它注意事项
1.依据当年我校的推荐总名额和各学院本科毕业生数确定推荐名额。
2.凡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能再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不再进行本科毕业派遣。
3.推免生在入学前,如有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或课程考试、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等情况,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4.《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工作实施办法》参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