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10号
为深入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价改革要求,切实强化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拟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课程考核改革力度,着力强化课程过程性考核。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学理念,探索“知识为基、能力为重”的课业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考核方式,改变“期末一考定成绩”的传统模式,科学设计课程考核环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加大课程过程性考核力度,促使课程建设走深走实,努力提升学校本科教育教学人才培养质量。
1. 坚持考核内容科学化。考核内容要围绕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目标,根据教学内容合理确定。考核内容要体现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实行标准与非标准考核相结合、理论与实践考核相结合、灵活考查与基础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强化能力评价,遵循本科课程教育教学基本规律,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重点考核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课程过程性考核应体现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的发展需要。通过课程过程性考核,全面考核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综合素养,进而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动力,增强学生自主学习、分析和解决问题、沟通和获取信息以及批判性思维的能力。
3. 坚持考核过程公开、公平。考核方式和各环节的评定标准必须明确、公开、可衡量。同步开设的同一门课程(课程代码相同)的过程化考核标准和考核内容应保持一致。
4. 坚持考核多元化、全周期化。根据课程特色及章节重难点,可选择课堂表现、平时作业、阶段性测验、教学实践活动等考核方式,丰富课业考核形式,合理选择课内课外、线上线下等考核评价方式,强化过程性考核,引导学生逐步落实掌握应知应会的内容。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在课程教学全过程中实时进行考核,将过程性考核贯穿到教学的全周期。适当提高过程性考核在总评成绩中的比重,推动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学生平时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而形成良好的学风。
5. 坚持反馈提高。引导学生将关注点从“考试结果”转向“学习过程和效果”。合理设置课程考核难度、恰当拓展考核深度,每次过程性考核结束后,教师应对考核结果进行科学分析总结,及时根据考核反馈调整教学方法,并在教学中持续改进,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二、过程性考核形式
(一)理论课程过程性考核
1. 课堂表现:包括学习态度、课堂讨论及课堂答题。教师组织学生对课程的重点、难点或部分专题内容通过课堂讨论或进行课堂提问等形式开展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根据学生的总体表现情况评定成绩。
2. 平时作业:要求作业布置适量,精心设计,及时批改、反馈,严把作业质量关,确保平时作业成绩的准确性。平时作业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
3. 阶段性测验:包括周考、月考、期中考试、单元测验或随堂考试等形式。
4. 综合性作业:可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增加课外在线学习、专题学术论文、专题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非标准答案类型的多种形式综合性作业。
5. 其他形式: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设计其他多种形式的过程性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需报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批后予以实行。
(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过程性考核
1. 实验预习报告:包括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步骤、实验预期结果等。
2. 实验课堂表现:包括实验态度、课堂讨论、课堂答题、实验操作技能、实验常见问题的分析与处理等。
3. 阶段性测验:包括月考、期中考试、随堂测验等形式。
4. 实验报告:包括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步骤、实验结果、数据分析与处理、实验结论等。
5. 其他形式:教师可根据实验课程特点设计其他多种形式的过程性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需报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批后予以实行。
三、过程性考核要求
1. 考核形式包括:闭卷笔试、开卷(半开卷)笔试、小论文、报告、口试、答辩、大作业、上机、技能操作、课前预习、课后作业、期中考试、小测验、课堂讨论等,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内容特点和要求决定具体考核形式。
2. 过程性考核的具体形式、考核要求与评分标准应在第一节课向学生公布,原则上过程性考核形式不少于三种。
3. 理论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40%,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课前预习情况、课堂表现、课后复习以及作业完成情况等。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和实践环节过程性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70%,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自学预习情况、实操环节、实物作品和相关总结报告等。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鼓励在坚持科学合理考核标准的基础上,提高过程性考核成绩比例。
4. 注重课上、课下相结合的教学全过程考核。要充分利用好网络教学平台实现过程化考核的管理。采取在线学习考核形式的课程,应根据课程平台提供的学习数据,对学生学习成效进行合理评价,不能简单把学生访问次数或者观看视频时长作为评分标准。
5. 过程性考核成绩要随教学进程及时对学生进行公布、公示,帮助学生进行学习反思。对学生的考核过程记录要详实、准确。做到有据可查,能够接受学生问询和教学督导的监督。在课程结束时要汇总并公布评定过程性考核成绩。
6. 过程考核成绩管理。任课教师可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导出过程性考核成绩,并在《太原理工大学过程性评价成绩登记表》(附件1)中记录所对应的考核形式和成绩。
7. 课程结束后,教师应将过程性考核相关材料(过程性考核标准、成绩及考核资料等)纳入到教学档案中,交至学院留存。过程性考核成绩按百分制汇总后,作为平时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四、过程性考核实施
1. 过程性考核实行课程负责人制,任课教师是直接责任人和实施者。
2. 同步开设的相同课程,应由课程团队或相关教师共同研究课程考核内容、考核形式和评分细则。课程负责人负责组织该课程相关任课教师认真研究制定本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过程性考核的形式、内容和要求,规定过程性考核时间进度,制定每种考核方式的分值标准与评分细则。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需报专业负责人审核。
3. 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过程性考核,按时布置考核内容,并按时完成各项考核内容的批改工作,同时客观、准确、公正地评定、记录成绩。
五、其他要求
1. 每学期初,任课教师(团队)制定过程性考核办法,各专业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太原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过程性考核管理汇总表》(附件2)给学院。
2. 各学院应负责本单位开课课程的跟踪检查,要重点检查课程的教学情况、过程性考核落实情况和成绩评定情况等。
3. 学校与学院教学督导在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的教学检查中,重点抽查各门课程过程性考核的开展情况、成绩评定情况、考核资料归档保存情况。
4. 学校鼓励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将加大对课程建设支持力度,促进课程考核由低阶向高阶转变。
六、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部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