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各教职工:
为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水平。依据《太原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校教[2015]13号),决定对2016年度(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相关本科教学成果实施奖励。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申请奖励教师于2017年4月26日前将申请资料(含纸质申请书一份、相关申请资料一份)交教务处603办公室。教务处复核后将以适当形式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批准执行奖励。
联系电话:6010171
注:附件2中已列成果不需要提出申请,将按照相关文件施行。
附件:
1.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奖励申请表
2.太原理工大学2016年度本科教学奖励情况表 (部分)